《中国食品添加剂》著作权转让协议
论文题目:
全体著作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含全体作者及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单位)投稿《中国食品添加剂》(刊号:CN11-3542/TS)杂志社,签署此约定书,同意将上述论文刊登在《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全体著作权人就上述论文(各种语言版本)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表演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及以上权利的邻接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中国食品添加剂》编辑部使用,授权《中国食品添加剂》编辑部根据实际需要独家代理上述作品的各种语言版本(包含各种介质)的版权登记事项。《中国食品添加剂》编辑部有权以现有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媒体、介质及其他语言文字出版和使用,有权许可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和数据库收录和使用。该论文正式发表后,《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社将一次性支付稿酬及著作权转让费。
上述论文的全体著作权人保证:
-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一稿多投问题,未曾将上述论文的著作权转让给其他任何单位。若发生泄密或侵权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 上述论文的内容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利,否则著作权人将承担由于论文内容侵权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中国食品添加剂》及其出版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 双方就合理修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或拒不根据本刊所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修改的,本刊有权不予发表刊登。
- 全体作者同意,上述提交期刊发表的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即将论文整体以及附属于作品的图、表、摘要或其他可以从论文中提取部分的全部复制传播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表演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及以上权利的邻接权转让给《中国食品添加剂》编辑部。
-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无争议。若发生署名争议,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 本协议中第四条转让的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自行或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其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期刊社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本协议需全体作者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签署后需将协议电子版上传至投稿系统,双方认可协议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的,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全体作者签名(如有4个以上作者请自行添加签字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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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签字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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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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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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